依據《上海市承裝(修)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訂本標準。供用電設施是指電網輸電、變電、配電、用戶變電、配電、車間動力和照明箱、居民樓配電箱范圍內的各種電力設施(包括變壓器、斷路器、隔離開關、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避雷器、架空線路、電纜、繼電保護、控制回路、遠動裝置、電力通信等)。供用電設施等級劃分標準以電壓等級為基礎,分五級二等;專業劃分以設備為對象,主要分為“變配電”、“架空線路”、“電纜”、“電試繼保”、“變壓器”五個專業。具體標準如下:
A級一等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500千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1.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1200萬元以上;
1.2工作基地2000平方米以上;
1.3有專業技術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5名乘以專業數另加4名,其中中、高級人員不少于40%;有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40人,專業超過二個應適當增加人員;
1.4設有技術管理機構,由具有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1.5設有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專職安全員不少于三名;
1.6設有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齊全,專職質量管理員不少于三名;
1.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等級和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1.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管理制度;
1.9具有500千伏及以下電力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1.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A級二等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220千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2.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800萬元以上;
2.2工作基地1500平方米以上;
2.3有專業技術證書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4名乘以專業數另加3名,其中中、高級人員不少于40%;有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30人,專業超過二個應適當增加人員;
2.4設有技術管理機構,由具有高級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2.5設有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專職安全員不少于二名;
2.6設有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齊全,專職質量管理員不少于二名;
2.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等級和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2.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2.9具有220千伏及以下電力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2.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B級一等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110千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3.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600萬元以上;
3.2工作基地1000平方米以上;
3.3有專業技術證書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3名乘以專業數另加2名,其中中、高級人員不少于40%;有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20人,專業超過二個應適當增加人員;
3.4設有技術管理機構,由具有電氣工程師資格的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3.5設有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專職安全員不少于二名;
3.6設有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齊全,專職質量管理員不少于二名;
3.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等級和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3.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3.9具有110千伏及以下電力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3.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B級二等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35千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4.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400萬元以上;
4.2工作基地600平方米以上;
4.3有專業技術證書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2名乘以專業數另加2名,其中中、高級人員不少于30%;有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15人,專業超過二個應適當增加人員;
4.4由具有電氣工程師技術職稱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有專人審圖,能提出對設計圖紙的審查意見;
4.5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制度齊全;
4.6設有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齊全,有專職質量管理員;
4.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等級和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4.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4.9具有35千伏及以下電氣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4.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C級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10千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5.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100萬元以上;
5.2工作基地300平方米以上;
5.3有專業技術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1名乘以專業數另加2名,其中中、高級人員不少于30%;有高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10人,專業超過二個應適當增加人員;
5.4由具有電氣工程技術職稱或技師的人員擔任電氣負責人,能正確熟練識圖并能組織施工人員按圖施工;
5.5設有專職安全員,具有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執行記錄;
5.6設有質量管理機構,質量管理制度齊全,有專職質量管理員;
5.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等級和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5.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5.9具有10千伏及以下電力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5.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D級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400伏及以下的供用電設施承裝(修)工作:
6.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30萬元以上;
6.2工作基地200平方米以上;
6.3有專業技術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2名;有低壓《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的人員不少于8人;
6.4由具有電氣工程技術職稱或技師的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能正確熟練識圖,并能組織施工人員按圖施工;
6.5具有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設有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6.6質量管理制度齊全,設有專職或兼職質量管理員;
6.7有滿足相應工程施工內容需要的各種設備、機器具和滿足相應專業的各項技術監督要求所需的各種試驗儀器、儀表;
6.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6.9具有400伏電氣設施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6.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E級企業
具備下列各項條件的企業,可以從事供用電設施輔助性工作:
7.1注冊資金或實有資本30萬元以上;
7.2工作基地200平方米以上;
7.3有專業技術證書的工程技術人員或技師不少于2名,專業技能證書的工人不少于8人;
7.4具有工程技術職稱或技師的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正確熟練識圖,并能組織施工人員按圖施工。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由熟悉電力設施的人員擔任;
7.5具有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設有安全員(可兼職);
7.6質量管理制度齊全,設有質量管理員(可兼職);
7.7有滿足專業的技術監督所需的測試儀器;
7.8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法規,有本企業的管理制度;
7.9具有工作實績,工程質量達到一次驗收合格;
7.10企業在初審、復審時,總評分在80分以上。
信息整理:
m.rkbykhanzi.com 信息來源:上海市電力公司